今天是 | 学校首页
欢迎访问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

部门概况

工作职责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人事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下干部(不含科级)、工人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机构设置和编制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教师各系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

(四)负责制定师资培养及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五)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培训、考核、聘任、奖惩、劳动、工资、福利、退休、退职、辞退、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人事统计等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和精减职工补助等有关事宜。

(八)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审查及因私出国手续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少数民族特培学员接收与培养、转业复退军人及残疾人管理服务和编外劳动用工的宏观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工作政策,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制定。

(二)制定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规划,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考核、续聘等工作;组织实施学校人才工程,协调校内各单位,做好校内各类优秀人才的培养、支持和发展工作。

(三)统筹对接国家、部委及地方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相关的遴选、申报、培养、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四)编制人才引进规划及年度招聘计划,进行人才引进政策宣传、信息挖掘、目标确定、前期沟通、学术评价以及上会审议和协议签订等工作。

(五)负责其他岗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及调动等工作。

(六)牵头做好引进人才的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协调人才工作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