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0号)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8号)规定,学校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经个人申报、学校资格审查并组织专门评委会会议评审,拟对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李广松、张伟、张卫东等3位同志予以嘉奖。
现予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2020年11月17日-19日,联系电话:824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