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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3-13   浏览次数:952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三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的意见》(鲁教人字〔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713 )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一)省财政支持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省财政资助150名左右人员,访学时间为一年(或半年),每人资助8万元(半年4万元)。

1.申请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3年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重点资助服务“一带一路”、“蓝黄”两区、“一圈一带”等重大战略和产业服务发展方向的学科人选。

2)外语水平须达到《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7号)的要求。

3)身心健康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已接受过“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的、5年内获得过国家或山东省公派出国留学经费资助人员及正在国外学习人员,不得推荐参加“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名额分配原则。

1)我校限推4个名额(所分配名额均指访学时间为1年,如访学时间为半年按0.5个名额计算)。

2)获批山东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含培育)的高校,单独增加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教学研究人选1名。我校限推1个名额。

3.申报程序。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根据人才工作计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等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31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名单(含推荐人员身份证号及姓名)和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报人事处师资科。

2)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320日前,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用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rsc.sdedu.gov.cn“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申报”栏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到学校。

4)学校对教师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后提交至省主管部门。

5)省主管部门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书》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学校自主开展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按照《山东农业大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执行。

二、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按照《山东农业大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执行。

三、2017年度泰山学术论坛

(一)学院请结合学术科研整体水平和申办学科学术水平及建设情况开展申报工作。申办专题论坛要紧密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产业发展方向,论坛主题力求鲜明,申办方案须严密、科学、可操作性强。

(二)凡拥有泰山学者或者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学院均可申报。我校限申报2个专题论坛。同一专题论坛原则上不连续申报。

(三)申报学院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泰山学术论坛绩效管理的通知》(鲁教人字〔201414号)要求,规范举办工作,注重论坛实效。专题论坛须同时邀请海外高水平专家及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等国内高水平专家参加并做学术报告,以增强论坛的学术影响力。承办单位要积极组织学校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论坛活动,也可邀请省内其他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青年教师参加论坛活动,促进学术资源的省内师生共享。

(四)申报学院请将《泰山学术论坛承办申请书》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见附件)于3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dau.edu.cn。联系人:申强,联系电话:8242479

四、注意事项

因与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山东省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在申报时间上冲突,经学校研究,学校2017年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暂缓进行,待国家及省里资助项目推荐结束后再公布资助人员名单。之前已申报学校2017年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的人员可以申报国家或省里的资助项目。但每人只能选择一项资助项目进行出国研修工作。

 

附件:2017年度泰山学术论坛承办申请书.doc

                          

            人事处

            2017313